全体学生:
医疗保险为同学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提供医疗保障,学校全日制统招在校生均建议办理“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此基础上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将于近日为我校在校学生办理延续医疗保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2020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本、硕、博学生。
2、其他年级医保待遇到期的在校学生。
3、需要增加补充保险的学生。
4、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学生。
5、因休学等原因导致学籍异动,现已复学的学生。
二、主要享受医疗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350元/年):
①疾病门诊医疗待遇;②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2、补充医疗保险(200元/年):
①外伤等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②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疾病报销的基础上,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充报销;
③住院补助30元/日,补助天数累计不超过180天;
④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赔付10万元;
⑤意外伤害伤残10万元;
⑥狂犬病疫苗接种医疗最高限额2000元。
三、待遇期限
1、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补充保险: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四、办理时间
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31日
五、办理方式
线上缴费。
六、缴费流程
1、关注“中国人寿”公众号(未满18周岁的学生请用家长手机为学生投保,满18周岁的学生请用本人手机投保)→点击左下角“学生服务”→选择“学生服务”→选择身份“大学生”→完善信息→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后,需跳回上一界面,选择补充医疗保险,按照提示流程操作)。
2、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时,“地址”按照被保险人身份证地址填写,“年收入”按学生每年生活费填写。
七、温馨提示
1、2020年前按年缴费的学生,请及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避免医保待遇期断档。
2、如学生入学时按学年制,一次性缴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800元/4年),请不要再次投保。
3、请扫描二维码,认真阅读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再进行缴费。
校医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