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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处关于申报医疗补助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浏览次数:707

各单位有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医疗补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人力资源处社保办公室将统一组织申报2016年下半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医疗补助基金。
  
请申报人员将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财务票据日期为准),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装入材料袋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可到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或人力资源处主页下载),于2016年12月9日前上报,在职人员送交社保办公室(主楼810房间),退休人员送交离退休处。如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者(有特殊情况者需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处社保办公室),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报销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晓红 王超
  
联系电话:82519253
                        
人力资源处社保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医疗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职工医疗补助申报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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