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3 浏览次数:2554
1、 报销时间: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14:00~17:00;
2、 报销范围:意外伤害(包括门诊、住院):校医院、外院就诊者
住院:校医院、外院就诊者
门诊:外院会诊者
3、 需要材料:门诊患者:外诊单、收据、病历、身份证
住院患者:外诊单、收据、病历复印件、出院结算单、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办理住院时请携带医保卡、学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