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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办理缓考和休学指南

发布时间:2015-06-29  浏览次数:1618

       学生办理缓考及休(复)学所需材料

1.门诊就诊:需要携带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本、收据原件和诊断书原件(需加盖医生名章和医疗诊断章)。

2.住院就诊:需要携带就诊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出院结算收据原件和诊断书原件(需加盖医生名章和医疗诊断章)。如未出院则需要携带入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收据原件。

3.有精神类疾病的学生,需开具或换取哈尔滨第一专科医院的诊断书原件。

4.院系出具办理“缓考休(复)学情况说明”(辅导员老师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

办理时间及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校医院五楼医务科(5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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