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缓考及休(复)学所需材料
1.门诊就诊:需要携带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本、收据原件和诊断书原件(需加盖医生名章和医疗诊断章)。
2.住院就诊:需要携带就诊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出院结算收据原件和诊断书原件(需加盖医生名章和医疗诊断章)。如未出院则需要携带入院通知单、住院押金收据原件。
3.有精神类疾病的学生,需开具或换取哈尔滨第一专科医院的诊断书原件。
4.院系出具办理“缓考休(复)学情况说明”(辅导员老师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
办理时间及地点: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校医院五楼医务科(5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