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1382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要求。我们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的方法,提供连续性服务,从而帮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我们辖区内,对已经确诊并且建档的精神疾病患者定期进行电话随访,同时定期邀请哈市第一专科医院医生来为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诊疗及健康指导。如有需求请您提前拨打我们的电话,我们会为您预约。 电话:82568112 拨打电话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